1“妈,我想好了......我要去美国找你,然后结婚。”岑琳轻吸一口气,
欣喜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:“朝朝,你终于想通了!
妈妈给你看的那个小伙子各方面都很不错,你们会幸福的!”“好。”扔下电话,
岑朝朝无力地滑坐到地上。桌面上程暮的手机屏幕犹在亮着,屏幕上是他的备忘录。
备忘录的最近一条是今天更新的,配图是一枚粉色的心形钻戒。
跟岑朝朝右手中指上那颗一模一样。而图片的底部附着一行小字——“沈黎,
要是戴上这枚戒指的人是你,该有多好。”沈黎,是程暮的前女友。眼泪簌簌落下,
岑朝朝回忆起程暮跟自己求婚那天。没有鲜花,没有单膝下跪,
程暮还选在她最不喜欢的法餐厅作为求婚地点。但她还是在看到粉钻戒指的一瞬间红了眼,
抽噎着说好。在一起五年,岑朝朝以为程暮本就不注重细节,因此很少计较这些。
直到刚刚她无意之中看到程暮的手机备忘录。备忘录里满满当当地记载了沈黎的喜好。
沈黎爱吃西餐,沈黎喜欢木制家具,
沈黎喜欢粉钻......岑朝朝定定地看着手上那枚粉色钻戒。原来程暮不是不在意细节,
只是不在意她罢了。岑朝朝忽然有些喘不上气。熟悉的脚步声传来。岑朝朝猛地起身,
却一头撞到了书桌的桌角上。程暮看着蹲在地上的岑朝朝,皱了皱眉。
她一向喜欢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子吸引他的注意力。走近两步才看清楚,她的身子正在发抖,
手捂着额头,指缝中隐约可见红色。程暮的眉头皱得更紧。“你又怎么了?”“刚刚起得猛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