岑朝朝回忆起程暮跟自己求婚那天。没有鲜花,没有单膝下跪,
程暮还选在她最不喜欢的法餐厅作为求婚地点。但她还是在看到粉钻戒指的一瞬间红了眼,
抽噎着说好。在一起五年,岑朝朝以为程暮本就不注重细节,因此很少计较这些。
直到刚刚她无意之中看到程暮的手机备忘录。备忘录里满满当当地记载了沈黎的喜好。
沈黎爱吃西餐,沈黎喜欢木制家具,
沈黎喜欢粉钻......岑朝朝定定地看着手上那枚粉色钻戒。原来程暮不是不在意细节,
只是不在意她罢了。岑朝朝忽然有些喘不上气。熟悉的脚步声传来。岑朝朝猛地起身,
却一头撞到了书桌的桌角上。程暮看着蹲在地上的岑朝朝,皱了皱眉。
她一向喜欢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子吸引他的注意力。走近两步才看清楚,她的身子正在发抖,
手捂着额头,指缝中隐约可见红色。程暮的眉头皱得更紧。“你又怎么了?”“刚刚起得猛,
撞到桌角了。”岑朝朝下意识地隐瞒了部分真相。“你的脑子呢?多大的人了还能撞到头?
”责备的语气一出,岑朝朝刚憋回去的泪水又大颗大颗往下掉。看着岑朝朝额头上的肿包,
程暮叹了口气。“忍一忍,我扶你去沙发,给你检查一下。”程暮伸手想扶起岑朝朝,
却被她挥手拍开。“不用你扶!”话音未落,两人都愣在了原地。在一起五年,
岑朝朝从没对程暮展现过这样抗拒的态度。程暮脸上的震惊清晰可见。
这是岑朝朝第一次在程暮的眼中看到“专注”和“探究”的神色。起因却是沈黎。